职工认定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2026-01-16 05:28:31
职工认定工伤的情形有哪些?职工认定工伤分应当认定和视同工伤两类。应当认定情形如工作中因工作受事故伤害等;视同工伤情形有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等。此外,故意犯罪等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接下来新西兰资讯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职工认定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职工认定工伤的情形主要分为应当认定工伤和视同工伤两类。
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包括: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4. 患职业病。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视同工伤的情形有: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规定时间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2.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3.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另外,职工有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二、职工工伤住院期间护工费用
职工工伤住院期间护工费用的承担及标准有相关规定。
若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单位可以派人护理,也可支付护理费请人护理。护理费的标准,各地规定不同,有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支付;有的则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来确定。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住院期间合理的护工费用。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之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三、职业病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
职业病工伤认定需满足一定标准。首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其次,需有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最后,该职业病要符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范畴。
认定程序为:劳动者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诊断;确诊后,在规定时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赔偿方面,主要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确定。一般赔偿项目有:
1. 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 伤残津贴: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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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认定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职工认定工伤的情形主要分为应当认定工伤和视同工伤两类。
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包括: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4. 患职业病。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视同工伤的情形有: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规定时间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2.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3.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另外,职工有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二、职工工伤住院期间护工费用
职工工伤住院期间护工费用的承担及标准有相关规定。
若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单位可以派人护理,也可支付护理费请人护理。护理费的标准,各地规定不同,有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支付;有的则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来确定。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住院期间合理的护工费用。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之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三、职业病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
职业病工伤认定需满足一定标准。首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其次,需有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最后,该职业病要符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范畴。
认定程序为:劳动者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诊断;确诊后,在规定时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赔偿方面,主要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确定。一般赔偿项目有:
1. 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 伤残津贴: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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