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的义务如何履行

2026-02-04 02:28:29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的义务如何履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要出具证明,写明相关信息,并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不出具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害要赔偿。劳动者办交接,单位在交接完付补偿。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劳动者可留证明备用。具体详细内容和新西兰资讯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的义务如何履行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规定时间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证明需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终止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

   若用人单位不出具,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影响劳动者再就业,需赔偿相应损失。

   劳动者应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法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此外,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以备后续可能的查询、核对等需要。劳动者可妥善保存该证明,用于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金、入职新单位等。

   二、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如何规定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终身合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解除劳动合同。

   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的依据有什么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依据主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该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明确,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第四十七条对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做出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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